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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韩国

目的地:中国

商品编码及描述:

9032: 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
90328990: 其他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
9032899070: 印刷机用成套数控伺服传动装置其他其他其他仪器及装置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

协定税率
  • 2.3 % CIF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
  • 4.9 % CIF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 3.0 % CIF (暂定税率)
  • 7.0 % CIF
  • 17.0 % CIF
降税安排
税率(%)
MFN 7
2015 6.533
2016 6.067
2017 5.6
2018 5.133
2019 4.667
2020 4.2
2021 3.733
2022 3.267
2023 2.8
2024 2.333
2025 1.867
2026 1.4
2027 0.933
2028 0.467
2029 0

降税类型:15【原产货物的关税应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15年内等比削减,该类货物应自第15年1月1日起免除关税。】

原产地判定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

一般原产地规则

(一)该货物是根据《中韩自贸协定》第三章第3.4条的规定,在一缔约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
(二)该货物在生产中全部使用原产材料,并完全在一缔约方生产;

特定原产地规则

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中的某一个单一成员国进口,原产地增值标准为45%,从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国进口(均为A类国家),原产地累积标准为60%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一般原产地规则

(一)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三章第三条(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在一缔约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
(二)在一缔约方仅使用来自一个或一个以上缔约方的原产材料生产。

特定原产地规则

品目改变或区域价值成分40
CTH or RVC40

备注:因税则转版原因,RCEP成员国最新版本的关税承诺表仍需进行技术性核对,并完成各自国内法定程序。所查询相关优惠税率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各国海关公布税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