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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韩国

目的地:中国

商品编码及描述:

7310: 装物料的钢铁桶、罐、听等容器,容积≤300升
73101000: 盛装物料的钢铁容器,50L≤容积≤300L
7310100090: 50L≤容积≤300L的其他钢铁制盛物容器

协定税率
  • 5.2 % CIF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
  • 8.0 % CIF
  • 40.0 % CIF
降税安排
税率(%)
MFN 10.5
2015 9.975
2016 9.45
2017 8.925
2018 8.4
2019 7.875
2020 7.35
2021 6.825
2022 6.3
2023 5.775
2024 5.25
2025 4.725
2026 4.2
2027 3.675
2028 3.15
2029 2.625
2030 2.1
2031 1.575
2032 1.05
2033 0.525
2034 0

降税类型:20【原产货物关税应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20年内等比削减,该类货物应自第20年1月1日起免除关税。】

原产地判定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

一般原产地规则

(一)该货物是根据《中韩自贸协定》第三章第3.4条的规定,在一缔约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
(二)该货物在生产中全部使用原产材料,并完全在一缔约方生产;

特定原产地规则

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中的某一个单一成员国进口,原产地增值标准为45%,从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国进口(均为A类国家),原产地累积标准为60%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一般原产地规则

(一)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三章第三条(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在一缔约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
(二)在一缔约方仅使用来自一个或一个以上缔约方的原产材料生产。

特定原产地规则

品目改变或区域价值成分40
CTH or RVC40